根据《关于开展班级心理委员考核及评优工作的通知》要求,经各院系初评、申报、报校学生处心理健康教育咨询中心复核,初步核定黄紫萍等88名同学在班级心理委员考核中成绩合格,李俊玮等29名同学在班级心理委员考核中成绩优秀,樊颖恩等12名同学在班级心理委员考核中成绩不合格。现予以公示。
欢迎全院师生以来信、来电、来访等形式向学院心理健康教育咨询中心反映公示对象各方面的情况和问题,反映公示对象的情况和问题要实名登记并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要有具体事实,否则不予受理。
公示时间:2017年12月12日-12月17日
联系电话:0769-82676841
联系人:李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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