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班级心理委员2017学年工作考核及评优的通知

2018-09-04

各学院、直属系:

为进一步规范班级心理委员的日常工作,根据《中山大学新华学院班级心理委员管理办法(试行)》及学校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的年度安排,现开展班级心理委员的2017学年考核及评优工作。

一、考核对象

经心理委员岗前培训结业的(结业名单见附件1)并任职达到一年及以上的2015级、2016级、2017级心理委员。考核时间段为2017学年即2017年9月—2018年7月。

二、考核要求

认真履行班级心理委员的各项职责,有效开展班级各项心理健康工作。考核的具体标准参照《班级心理委员院系考核表》(附件2)。

三、评优对象

经院系考核优秀并继续任职的班级心理委员。

四、评优要求

1.参评优秀班级心理委员需要参评个人撰写800字以上的个人工作事迹。

2.各院系学生工作办公室根据学生的专业特点,参考心理委员的个人学业成绩、人际关系、综合素质等考评方面,制订本院系优秀班级心理委员的评选细则及办法。

3.优秀班级心理委员的比例原则上不超过其所在学院或直属系有参评资格心理委员的30%。

五、优秀表彰

心理健康教育咨询中心将于2018年11月初举行心理委员工作经验分享交流会,并为优秀心理委员颁发“优秀班级心理委员”奖励证书。

、报送材料

请各学院、直属系于10月25日前将《班级心理委员院系考核表》(附件2)、班级心理委员院系考核成绩汇总表(附件3)、优秀心理委员院系汇总表(附件4)、优秀心理委员个人事迹纸质版交至格物②B214,广州校区的各院系交至广州校区心理咨询中心,电子版(只需附件3、附件4)发送至zdxhpsy@163.com

联系人:张老师、李老师 联系电话:0769-82676839(东莞校区)

梁老师 联系电话:020—87211090(广州校区)

附件:

1.心理委员岗前培训结业名单/uploadfile/2018/0904/20180904090618750.xls

2.班级心理委员院系考核表/uploadfile/2018/0904/20180904090652751.docx

3.班级心理委员院系考核成绩汇总表/uploadfile/2018/0904/20180904090724948.xls

4.优秀心理委员院系汇总表/uploadfile/2018/0904/20180904090746462.xls

心理健康教育咨询中心

2018年9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