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班级心理委员考核及评优工作的通知

2017-10-13

各学院、直属系:

为进一步规范班级心理委员的日常工作,根据《中山大学新华学院班级心理委员管理办法》及学校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的年度安排,现开展班级心理委员的年度考核和评优工作。

一、考核对象

1.经心理委员岗前培训结业的(结业名单见附件1)并任职达到一年的2016级心理委员。

2. 2016年改选的2014-2015级心理委员,经心理委员岗前培训结业(结业名单见附件1)并任职达到一年的。

二、考核要求

认真履行班级心理委员的各项职责,有效开展班级各项心理健康工作。

考核的具体标准参照《班级心理委员院系考核表》(附件2),考核合格者,由学校心理健康教育咨询中心颁发心理委员资格证书。

三、评优对象

经院系考核优秀并继续任职的班级心理委员。

四、评优要求

1.参评优秀班级心理委员需要参评个人撰写800字以上的个人工作事迹。

2.各院系学生工作办公室根据学生的专业特点,参考心理委员的个人学业成绩、人际关系、综合素质等考评方面,制订本院系优秀班级心理委员的评选细则及办法。

3.优秀班级心理委员的比例原则上不超过其所在学院或直属系有参评资格心理委员的30%。

五、报送材料

请各学院、直属系于11月20日前将《班级心理委员院系考核表》、班级心理委员院系考核成绩汇总表(格式见附件3)、优秀心理委员院系汇总表(附件4)、优秀心理委员个人事迹纸质版交至格物②B214,电子版发送至zdxhpsy@163.com

六、优秀表彰

心理健康教育咨询中心将于2017年12月下旬举行心理委员工作经验分享交流会,并为优秀心理委员颁发“优秀班级心理委员”奖励证书。

联系人:李巍 联系电话:0769-82676841

附件:1.心理委员岗前培训结业名单/uploadfile/2017/1013/20171013043731909.xls

2.班级心理委员院系考核表/uploadfile/2017/1013/20171013043731921.docx

3.班级心理委员院系考核成绩汇总表/uploadfile/2017/1013/20171013043736862.xls

4.优秀心理委员院系汇总表/uploadfile/2017/1013/20171013043736704.xls

心理健康教育咨询中心

2017年10月13日